12320。
2005年底,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公众提供一个统一、便于记忆和使用、方便公众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的热线号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下发《卫生部关于启用“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通知》(卫办发〔2005〕486号)文件,正式启动了全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网络建设,并将其功能定位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咨询和投诉举报。
2006年9月,为推动全国各地12320的建设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卫生部关于做好“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6〕376号),同时成立由原主管副部长任组长,有关业务司局为成员的12320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与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全国12320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提出“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建设工作原则。经过8年的发展,12320历经了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全面推开的发展历程。
2012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14号),重新明确了12320的定位和职能,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12320建设纳入本地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12320卫生热线服务体系。
扩展资料:
12320主要职责
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案件的举报;
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投诉;
受理公众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供中国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保健方面的咨询服务;
开通的城市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联动机制,公众的举报、投诉和建议均能迅速地转办给相应的处理部门,并及时获得处理进展或结果的反馈,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给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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