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名言
言而无实,罪也。——柳宗元
见唐·柳宗元《上桂州李中丞荐卢遵启》。
无实:不符合实情。这两句大意是:说出的话不符合实际情况,那就是罪过。
说话要符合实际情况,如果言过其实并因此而造成错误,那就是自已的罪过,这两句可用于说明说话一定符合实际情况,也可用于斥责言过其实的人形同犯罪。
[Liu Zongyuan] (773—819) 唐文学家,哲学家。字子厚,河东解县(今山西运城县)人,世称“柳河东”。出身仕宦家庭。贞元九年(公元793年)进士。后任集贤殿正字、京兆府蓝田县尉、监察御史里行等职。参加王叔文革新集团。贞元二十一年(公元805年),顺宗即位,王叔文集团实行政治革新,他被任命为礼部员外郎。革新失败后,被贬为永州司马。十年后,迁为柳州刺史,故又称“柳柳州”。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病死在柳州任上,年仅四十七岁。著有《柳河东集》。柳宗元是古文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并列“唐宋八大家”之一。写出了许多富有战斗性的哲学、政治、历史方面的论文,如《贞符》、《天对》、《天说》、《非国语》、《封建论》、《六逆论》、《时令论》等。柳宗元在永州还创作了大量的优秀文学作品,包括传记、寓言、山水游记、诗歌等。代表作品有《种树郭橐驼传》、《梓人传》、《段太尉逸事状》、《捕蛇者说》等 阅读更多
标签:无实,柳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