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1、符合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原廉租);2、符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3、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申请保障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为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孤儿的须年满18周岁。申请人用手机登录“辽事通APP”,点击“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进行个人网上申报。具体详见:《公租房补贴申请(辽事通端)用户操作手册》。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原廉租)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年收入平均值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3、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1、申请人须持有本市市内四区居住证累计三年,且申请年度仍持有居住证的;
2、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止申请之日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3、申请保障家庭按取得居住证的申请家庭成员计算上一年度收入,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4、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没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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