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赔偿责任的角度来说(一家之言):没有。如果有人自愿帮你,(如擦玻璃、溺水救人)发生意外,那有赔偿责任吗?从人情角度有一个发自内心的自愿补偿。可是现在的很多时候我们把三个层次“情、理、法”的事情分别怎么办的方法简化到法的层面,而且还有偏差,这就没有道理可讲了。判就行了,不用讲道理,更别说情了。《中庸》里面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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