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下背景,深圳坪山警方今年二月份破获了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当场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后期对这些人审问得知还有五名在逃人员,其中就包括我们今天要说的,这位“男主角”
只能说这兄弟法律意识淡薄,找个工作,却被列为网上逃犯?这里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没有对公司业务做具体了解直接开干了,并没有想到该公司的业务属于违法行为,直到辞职那一刻估计也没有意识到自己从事着违法行为,所以才有了后面的,事情发生,去应聘辅警,估计当时都是懵的。但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做事还是做人呢,要堂堂正正,别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如果真有那不是馅饼是陷阱
第二种,起初去公司的时候没有了解清楚,后面工作了一段时间发现有问题,然后果断辞职溜了,但可能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迫于生计去找工作结果就被结果了
有人说还有第三种吗?个人觉得不会,如果真有,只能说这兄弟心大……其实试想一下,这兄弟肯定是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会被拘留而且还被列为网上逃犯,所以才有这戏剧化情况出现。
所以说做啥事不能有侥幸心理,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先把他的钱没收了,有些人明知犯法,却在审讯的时候学老实人说话,希望获得减刑,钱又被他拿到了,他想着出去了一样也能拿着这些钱蹦哒,不就三五年吧,正常挣没有机遇三五年也挣不到这么多,所以现在有很多人敢于和警方耍横也有这方面的思路在里面,没收赃款这一步很重要,适当的要将知法犯法的后果加大,特别是利益上面。
法律意识淡薄,很多行为触犯了法律还不自知,建议国家加强法律法制宣传。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怎么成逃犯都不知道,被抓时肯定懵了
估计也没犯什么大事。
其实不是不知自己是逃犯,而是认为自己已安全。
这并不是个例,之前重庆也出现过男子不知自己是逃犯,去派出所办证被抓的新闻。
这背后折射的是思维观念的落后,这种心理是不是很像以前乡村里,那些以为偷只鸡、摸只狗的老赖的想法,这说明:
第一,他们对这个社会的认知度不高,思维还停留在1.0时代,把新社会当成老社会,把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当成了缺乏技术的那个旧时代,以为骗子依旧可以逍遥法外;
第二,法律观念淡薄,这个淡薄不是说不懂法,不知道这件事是犯法的,而是不了解触碰法律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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