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侦破的需要,采取异地行动。但是,应该通报当地警方,以免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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