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价格首次谈判结果公布三种药品降一半多
5月20日,历经半年时间的国家药品价格首次谈判结果公布,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等7部委也在同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下一步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让患者尽快得到实惠。
乙肝和肺癌3种药品最高降幅67%
此次公布谈判结果的3种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非小细胞肺癌两种疾病。
其中,慢性乙肝治疗用药“替诺福韦酯”由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gsk)生产,产品名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商品名为“韦瑞德”,包装规格为300mg×30片/瓶。
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500元降至490元,价格降幅为67%。
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吉非替尼”由英国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名为“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为“易瑞沙”,包装规格为250mg×10片/盒。
易瑞沙为靶向抗癌药物,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5000元降至7000元,降幅为55%。
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埃克替尼”由浙江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名为“盐酸埃克替尼”,商品名为“凯美纳”,包装规格为125mg×21片/盒。
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2000元降至5500元,降幅为54%。
为什么选这3种药?国家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偏高。国际通行做法是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价格降至合理区间。
因此,《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去年10月,卫生计生等16个部委(局)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药品。
11月下旬,谈判工作正式启动。
有多少患者从中受益?
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成军介绍,据2006年全国人群血清流行病学调查估算,我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为7.18%,全国共有乙肝病毒携带者9800万人,其中约3000万人为慢性乙肝患者,其中能够接受有效治疗的患者仅有300万人左右,大量患者因为昂贵的药品价格放弃了治疗。
“替诺福韦酯是世卫组织和我国一线推荐用药,临床效果好,药价降低并纳入医保,能惠及大量的用药和买不起药的患者”。
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告诉记者,原发性肺癌(简称肺癌)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生率居恶性肿瘤首位,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所有肺癌的80%。
“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是标准一线用药,但相当一部分人用不起这些药。而且此前也没有进入医保报销范围。”
他表示,药价降低并纳入医保对患者来说是重大福音。
10多个省份已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
有专家表示,高端用药即使降价了,很多患者也可能负担不起用不上,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医保支付的衔接。
为此,七部委20日同步下发《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专门对谈判药品的采购、配送、医保支付等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对谈判药品可负担性进行科学测算和评估,相应完善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规则。
国家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国家谈判之前,全国有十几个省(区、市)已经将相关谈判药品先后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等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这些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抓紧对谈判药品进行重点评审,尽快确定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从纳入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起步。
患者什么时候能用上降价药品,并能医保报销?该负责人表示,谈判药品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挂网采购。
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在6月底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挂网公布谈判结果,包括谈判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称、包装规格、生产企业、药品产地和谈判价格等信息。
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诊疗需求,按照谈判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采购。在2016—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网上直接采购。各地将建立患者筛选登记注册制度,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谈判药品实行单独核算,鼓励各地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允许患者凭处方在社会药店购买药品。
价格“腰斩”的专利药独家药将更多
该负责人表示,谈判工作得到各相关企业的理解和支持,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韦瑞德在此次药价谈判中的降幅约为67%,葛兰素史克表示,韦瑞德价格将为治疗慢性乙肝适应症的全球最低价,并将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将显著提高中国慢性乙肝患者对于一线药物韦瑞德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以后这种被“腰斩”的专利药、独家药将更多。
很快,有关部门将继续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确定新的国家谈判品种,制定工作方案,在提请部际联席会议批准通过后,启动2016年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常峰表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专门的遴选程序和原则,还要对基金压力进行测算,纳入国家目录需要一定的时间,地方因地制宜加快衔接,更能使谈判结果早日惠民。
世界各国都有不同形式的药品价格谈判,我国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谈判难度也更大;一次改革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此次谈判结果肯定会在相关领域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认为,价格谈判已经开了头,有了初步的路径,老百姓将用上更多价格合理的专利药、独家药。
建议进一步做好医保衔接,并推动药价回归合理区间,让患者都能看得起病、用得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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