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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的饮食注意事项

2024-08-07 19:22:33 编辑:join 浏览量:538

剖腹产后的饮食注意事项

剖腹产后因有伤口,同时产后腹内压突然减轻,肠子蠕动缓慢,容易引起便秘,饮食的安排与顺产有一定的差别,下面是剖腹产后的注意事项,专家提醒准备剖腹产的准妈妈们多了解了解,相信会对您产后身体的恢复有一定的帮助。

一.产后饮食指导原则

1、术后一周内避免油腻的食物。

2、禁食蛋类及牛奶,以避免胀气。

3、避免咖啡、茶、辣椒、酒等刺激性食物。

4、避免吃深色素的食物,以免疤痕颜色加深。

5、一周后可开始摄取鱼、鲜奶、鸡精、肉类高蛋白质食物,帮助组织修复。

6、传统观念认为产妇不宜喝水,否则日后会肚大难消,这时必须多补充纤维质,多吃水果、蔬菜,以促肠道蠕动、预防便秘。

7、发酵食物不要吃,以免胀气。

8、因为失血较多,产妇宜多吃含铁质食物补血。

9、生冷类食物(大白菜、白萝卜、西瓜、水梨……)禁食40天。

二.产后三周进补计划

第一周:

1、以清除恶露、促进伤口愈合为主

2、最初可以鸡汤、肉汤、鱼汤等汤水类进补,但是不可加酒。

3、猪肝有助排恶露及补血,是剖腹产产妇最好的固体食物选择。

4、甜点也可以帮助排除恶露。

5、子宫收缩不佳的产妇,可以服用酪梨油,帮助平滑肌收缩、改善便秘。

6、鱼、维他命C有助伤口愈合。

7、药膳食补可添加黄耆、枸杞、红枣等中药材。

第二周:

1、以防治腰酸背痛为主

2、食物部份与第一周相同,药膳部份则改用杜仲。

第三周:

1、开始进补

2、膳食可开始使用酒。

3、药膳食补可用四物、八珍、十全(冬日用)等中药材

4、口渴时,可以喝红茶、鱼汤。

5、食物部份与第一周相同,可以增加一些热量,食用鸡肉、排骨、猪脚等。

专家温馨提示:术后不久的产妇,应禁止过早食鸡汤、鲫鱼汤等油腻肉类汤和催乳食物,可在术后7~10天再食用。

请各位准妈妈和家属注意产后饮食的精细,保证产后妈妈和宝宝的健康。

标签:剖腹产,注意事项,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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