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被困电梯,错过高考的损失赔偿问题,我认为这涉及到两个民事赔偿中最具不确定性的概念,一是精神损害赔偿,二是预期利益损失。 酒店先是电梯故障,后又没有采取合适的手段减小损失,应当承担责任是没有什么争议了,争议可能就在于具体应当赔偿多少。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高考对一个考生的意义重大,一旦出现意外,就会对其人生产生巨大的影响,不仅要承受空转一年的痛苦,还要再经历一遍高三的煎熬,甚至会影响第二年的发挥,所以应当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预期利益损失,就是因此事必然发生的损失,就此事讲,复读一年的学费、资料费都属于因此必然导致的额外支出,但是能否赔偿一个可能上好大学的机会成本,这是属于不确定的事项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结束,但大多数考生都沉浸在考完试的轻松氛围中时。有六名山东济宁的考生却怎么样都无法平静下来。因为他们在高考最后一天,最后一门英语考试前,被困在酒店的电梯里长达40分钟。最终因迟到,无法参加英语考试。 事情大致经过是这样的。6月8日14点15分,6名来自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的高考考生搭乘酒店电梯准备前往考场进行最后一门英语科目考试时。电梯发生故障,他们被困在电梯里长达40多分钟。等到他们被救出时,已经14点55分,根据高考规定,英语考试要提前15分钟入场,也就是说要在14点45分之前就要入场,最终这几名考生因为迟到,无法参加考试,并且当地考试局表示,这种情况不能补考。 事后学校方
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考生需要复读,还需要支付考生一整年的复读费用,包括学费和伙食费,住宿费。 可以想象未来的一年复读,对这些孩子们来说是怎样一段绝望黑暗的生活。就像阳光灿烂的日子突然堕入无边的黑夜,人们在黑夜里看不到希望,寻不见光明。 可事已至此,与其叹息悔恨,不如勇敢面对。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首要的任务必须是重塑人生的希望与动力,以积极的心态继续努力奋斗,绝不能因为一时的事而整垮了一生的事,这辈子,谁还不遇上点难办的事呢? 绝望的长夜,是每个人的人生中难以逃避的宿命,就如同南北极地区的“极夜”,任地球如何旋转,都不会看到一丝太阳。身陷其中的我们就像《权力的游戏》中北境长城的守夜人,脸迎
申请复读,再加以物质上的赔偿吧。高考的重要性无需赘述,错失高考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几乎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高考只是给考生提供一个就读大学的机会和桥梁,考生发挥如何、分数高低,能否考取大学,能考取什么样的大学,都是未知数,都存在着可变因素。 这也是高考无法用金钱来准确衡量的原因之一,即能顺利进行高考,不代表考生可赚取多少财物,错过高考,也不能准确判定考生损失如何。 复读一年后的结果如何显然也是未知数,故即便错失高考的损失难以量化,还是应给出足以抚慰其伤痛的赔偿。
错过高考的损失应该赔偿一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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