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油库设计规范为:GB50074-2014
GB50074-2014是关于石油库设计规范方面的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的具体编号及名称为: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油气田的油品站场(库);附属于输油管道的输油站场;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地下盐穴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人工开挖的储油洞库;独立的液化烃储存库(包括常温液化石油气储存库、低温液化烃储存库);液化天然气储存库;储罐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200000m³,仅储存原油的石油储备库。
石油库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0.1石油库的库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地域环境、油库各区的功能及作业性质、重要程度,以及可能与邻近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等,并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要求,且交通运输应方便。
4.0.2不得选择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4.0.3一、二、三级石油库的选址,不得选在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4.0.5一级石油库不宜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Ⅳ类场地地区。
4.0.4一级石油库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100年设计;二、三级石油库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50年设计;四、五级石油库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25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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