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征用土地管理: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您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对墙征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然后收集相关的证据,若相关部门没有下发相关的文件,那么可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相关的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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