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发生肿瘤的原因很多,但总的来说肿瘤的发生既与外源性致癌因素的性质、强度和作用时间有着一定的关系,同时也与人体内在因素有重要的关系。如果机体内部的某些条件或状况适合外界环境中致癌物质的作用,这些人群就具备了癌症发病的内因。 常见的内在致癌因素包括: 遗传因素——肿瘤不属于遗传病。但有些恶性肿瘤确有遗传性,如人群中存在有高发乳癌、胃癌、结肠癌等家族。
目前发现: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结肠癌、乳腺癌、胃癌等均有较明显的遗传倾向或家族聚集性。
神经精神因素——祖国医学早就认识到某些肿瘤是由于七情郁结,气血凝滞而发的。现代医学认为:各种刺激因子长期而过度地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导致高级神经活动机能衰退,正常的物质代谢失调,使致癌物质发挥作用,容易发生肿瘤。
内分泌功能紊乱——当疾病或某种外因引起内分泌紊乱的时候,可使某些激素作用于敏感的相应组织器官,导致细胞的增殖和癌变。
最重要的是性激素紊乱,例如女性激素分泌过多易产生乳腺和子宫肿瘤;男性激素分泌过多易产生前列腺癌。 免疫机能因素——人体具有抗肿瘤免疫机能,如果免疫机能强,可以消灭瘤细胞;如果免疫机能弱,在致癌因素作用下就容易发生肿瘤。所以,肿瘤的发生与机体的免疫状况关系密切。 调查显示约有60%的癌症患者在发病前有明显的精神创伤史。内分泌紊乱可能与乳腺癌、前列腺癌发病有关。先天性免疫缺陷或长期应用免疫抑制药的人群中,肿瘤的发病率较高。
遗传因素与癌的发病有密切关系,如患有错构瘤病综合征、遗传性皮肤病、染色体脆弱综合征等遗传病者,约10%发生恶性肿瘤。 这些都显示出一些致癌外因诱发肿瘤时也都通过身体内在的遗传等因素起作用。
99热心医生温馨提醒:人体的构造非常复杂,至今的科学技术还未能全部搞清楚,而这些构造一旦与癌症有个好的契机相结合,就有可能发生癌症了。所以调理体内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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