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来了!此前只是一直鼓励实施的“每周2.5天假,4.5天工作制”政策将于7月起开始在这个城市正式落地!网友看到后纷纷表示:实名羡慕,希望全国推广!另外,除了每周2.5天假,还有独生子女假、月经假等也在赶来的路上!
自去两年来,关于每周2.5天假的消息一直说到现在,但前面也大多只是鼓励建议,但是现在,终于有地区开始实施了,而且还公布了相关的具体细则:不在周五开会,鼓励夫妻同时休假,更多其他细则等也在持续解锁!!
01
每周2.5天假!7月起正式实施!
政策相关实施细节随之公布!
7月9日,“嵊(shèng)州发布”官号推送市委办、市府办下发的《关于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促消费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里面提到,拟在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时间为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篇幅限制,原文通知小编就不在这里全部贴出,但小编给大家我们看下本次2.5天周末的政策原文中的重点: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拟在全市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1)实施时间
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2)实施对象
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3)实施办法
■ 在保证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基础上,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周末出行促进消费提供便利条件。
■ 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鼓励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在周五下午进行调休。
■ 有特殊需要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两个周五半天调整到同一周五休息。
注意
●周五调休半天的休息时间可以由平时加班的时间或者年休假来抵扣,由各单位负责记录职工休假抵扣情况。
●对因工作原因末能落实周五半天休息的职工,允许职工调到下个周五半天休息。
也就是说,这个月起到年底每周2.5天假真的要开始落地了,不过目前实施的对象还没有扩大到民营企业,目前只是在“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做内测,相信系列机制成熟之后,放大到全部单位也是有机会的!
02
网友:实名羡慕,全国推广!
此前已有10余省份鼓励!
对于现代高压工作职场人来说,有时候即使是多放一小时的假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对于这次浙江嵊州的正式开始实施2.5天假,网友就纷纷炸锅,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和想法:
有的人为“2.5天小长假”点赞:
@静水流深:每周休两天半的话,就有更多的时间陪陪家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小鹿眯眯笑:2.5天休假模式期待了这么久,终于要愿望成真了吗?希望这次可以真正落实呀。
但也有一些人对2.5天休假模式的具体实施存在疑惑:
@小王子の花:方案是很好,但是不知道能不能真正的落实下去?
@洪有峰:以前也听说有的地方要实施,希望这次不要让人“空欢喜”一场才好!
当然,更有甚至,也有的网友吐槽自黑:
@小羊小羊喜气洋洋:双休都捞不着,更别提2.5了
@杏子:就算一周休3天也没用,因为你的事情还是你的,不管你休几天,事情你总要做完,你来不来随你
@Assange:我觉得理解成有条件的人员比较合适,公务员、老师应该是最先受益的群体了。民营企业里很多还在单休、单双休。
事实上,为促进疫情后消费市场复苏,截至目前,江西、浙江、福建、河北、江苏、甘肃、辽宁等省份已有超过10个市州出台鼓励2.5天休假意见,例如——
●今年3月,江西省发通知称,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
●浙江省发文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支持有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将鼓励推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
不难发现,各省发文中涉及最多的词语是“鼓励”,是否落到实处,以及落实具体操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决定,并非硬性规定。
其实我国公民法定休假天数是低于发达国家的,因而2.5天小长假也具有广泛需求。,目前大家争议最多的是,“2.5天弹性休假”究竟是福利,还是口号?多出半天假,是否意味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能否落实、如何落实……
那么,对于这样的举措,你又有怎样的想法呢?上面的省份当中有你所在的地区吗?欢迎在文末留言分享你的见解!
03
独生子女假执行
可带薪连休15天
除了每周2.5天假,国家也在其他方面力图给大家减负减压,如多“发明”几个假期,就是不错的方式!
近日,陕西也正式实施《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这标志着“西安版”的子女护理假诞生。
这是咱们国家继续出台老人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能够让全国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家养老有力政策支持。
《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截止3月22日,全国至少有16地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
对于假期,网友们的态度一直自始至终:盼望全国范围推广!
04
除了独生子女假
女性“痛经假”执行了
关于一些针对人群的假期,近几年也出台了不少,去年开始,山东就开始执行由山东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山东省女性职工保护办法》。
此次山东省的实施女性痛经假,对于山东的职场女性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月经假”其实由来已久,山东并非首个地区执行。
根据各地规定,女性在“特殊时期”可享受的假期普遍在1到2天。
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加入了“痛经假”,《规定》提出,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提出,对经期女职工,规定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2天; 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2天。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除了规定女性职工可享受“痛经假”,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
有没有发现,周末2.5天假、独生子女假、月经假等等,这些都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现在整个国家层面持续推进相关假期的落地,可以说整个社会的福利待遇必须的是往上发展的。
最后,对于这些假期,你又是怎么看待的呢?你有享受过相关的“新型假期”吗?欢迎在留言区说说你的看法!
本文由HR人力资源成长俱乐部(ID:hrgrowclub)整理发布。素材来源注册会计师、劳动报、 人力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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