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麟房产诈骗一案属于民事欺诈行为,该诈骗案已侦结,政府没有给予赔偿的义务。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是法定职责是监督、管理,兴麟房产AA级信用等称号也是其良好经营时合法取得,监管部门不是保证机构,不能保证民事风险的发生。
事件回顾
起步2012年6月、2013年9月,吴秉麟分别在银川市设立宁夏兴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和宁夏德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将总部设在银川,两年间分别在银川、大武口、吴忠、中卫4地开设260家门店。
(众多受害者聚集兴麟房产)
发展2013年,吴秉麟的“兴麟系”开始在全国“疯狂扩张”,并开始使用德邦、恒庆、正丰、盛居等五花八门的名字。目前已知“兴麟系”业务已进入辽宁、陕西、河北、甘肃等14省区超过100个城市,门店数量超过2000家,对外自诩“中国房地产经纪机构总部”。
3关门2014年8月底以来,全国多个省区发生以吴秉麟为法人代表的“兴麟系”房产中介公司突然关闭事件。与此同时,各地公安部门不断接到购房者报案,称购房款被骗
抓获9月8日凌晨,兴麟房地产中介公司涉嫌系列合同诈骗案的头号犯罪嫌疑人吴秉麟及刘某、张某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北京被包头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天正好是中秋节,当时十几名“兴麟系”高管正在聚会。
9月10日,“兴麟系”二号犯罪嫌疑人刘爱平向包头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9月底,吴秉麟、刘爱平等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警方移交给银川市公安局。
批捕2014年10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对宁夏兴麟、德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中,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吴秉麟及公司副董事长刘某、卢某,总经理郝某、张某,财务人员高某、麦某等7人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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