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大选中计算候选人所得的票得分两种:选举人票与普选票。
普选票就是所谓的一人一票,选举人票则是按州分配的。
以特朗普与希拉里2016年11月揭晓的总统大选为例:
在选举人票上:特朗普获得306张选举人票大胜希拉里所得232张选举人票。
在普选票上:希拉里获得59814018张普选票小胜川普所得59611678张普选票。
希拉里在普选票上虽小胜特朗普约200万张普选票(考虑到美国的人口基数不能算赢得多),但却导致了其选举人票上的大输,而输掉了大选。
也就是说,在美国的总统大选中,普选票的多少并不能最后直接决定总统的归属。普选票还必须再折算为选举人票才能最终确定总统宝座花落谁家。
整个联邦合计有538张选举人票,其构成方式如下:
50个州不论人口多少,每个州都有2张固定选票,首都华盛顿特区则有3票,即为103张票。余下435张票按每州的人口数分配,人口越多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也越多。不过相对来说,人口小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比例高于大州。这种设计方式,主要是为了平衡州权,使得大小州在联邦中的权利取得相对的平等。
以希拉里赢得普选惨败于大选为例。
她赢的普选票可以说基本上都集中在人口第一大州加州。以60%多比30%多领先了川普足足28.3%。所赢得的这28%的加州普选票就相当于200多万张。但问题是加州的普选票分配制度是“赢家”通吃制度,希拉里在加州哪怕只赢了1万张,其效果也与赢200万张没有任何区别。
也就是说,希拉里在其他州所得的普选票总体与特朗普是差不多的。
但问题是特朗普赢的十分“经济不浪费”:
他以多12万票拿下佛吉尼亚州,多7万票拿下宾夕法尼亚州,多2万7千票搞定威斯康星州,多1万2千票几乎仅仅0.3%的优势通吃密歇根。这四个州加起来仅比希拉里多出20万普选票,却赢得了这四个州总计的75张选举人票。这一来一去,两者就相差了150张选举人票。而希拉里最后输的是70多张选举人票。
因此虽然希拉里拿下了最大票仓加利福尼亚州的55张选举人票,但在3个关键州——
佛罗里达州(29张选举人票)丶俄亥俄州(18张选举人票)和宾夕法尼亚州(20张选举人票)都败给了特朗普。这三州本来按预计应是希拉里有望赢得的。所以人们说她流失了67张选举人票。
另外要注意,各州在选举人票的分配上,普遍采取了“赢家通吃”的制度,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采用众议员选区方式。这种方式的计算稍微复杂一些,在此不赘述。
除上述基本制度外,还有许多繁琐的特殊情况下的计算方式,在此也不一一赘述。
由此可见,美国的这种选举人团的设计制度保护了小州的权利,避免其声音直接被大州覆盖掉,使得小州的诉求也会成为重点争取的对象。其中包含了甚为科学的博弈智慧。
假如没有这种选举人票,美国也像一些第三世界的西式民主国家那样直接采取由普选票的简单多数决定的制度,那么随着一次一次的大选,大州的力量将越来越强势,小州的声音将会边缘化。这将最后导致各州强者恒强,弱者恒弱,发展会极度不平衡,从而必然使得美国逐步走向分裂。
由此可见,对于美式民主崇拜者,不可不深入学习其选举人团制度的设计初衷。不少国家天天议会打架而不能干事,归根结蒂就是其制度设计不合理所造成的。
政治制度的设计,其实是一项精密工程,有如飞机或汽车发动机的制造,其实是颇具技术含量的。若万一设计不慎,是极容易发动不起来乃至至爆炸的。与其如此,还不如从从普通柴油发动机开始,哪怕从只能拖动一部拖拉机开始,一步一步走向完善而来得切实可靠而实际。
所以,每个国家都得走自己的路,东施效颦是行不通的。
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开来讲,一个是“选举人制度”,一个是“一人一票”制。
美国总统并不是直接由选民按票数普选的,而是通过“选举人制度”。而“一人一票”制是美国所有民主选举的基础和原则,州议会两院的选举,是严格按照选民“一人一票”进行的;总统选举则需要平衡州权。
选举人制度
在国会参议院,50个州各有2个席位,共100个席位。众议院则以各州的人口按比例分配议员席位,共435个席位。众参两院共535个席位,代表535张选举人票,加上华盛顿特区的3张选举人票,一共538张选举人票。
选举总统时,获得超过一半的选举人票数,即270票,就赢了。每个州因为人数不同,选举人票数也不一样,比如加州人口最多,有最多的55张选举人票。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照选民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其他州按照获胜者“赢家通吃”的原则,只要候选人获得这个州选民的多数选票,就拿到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数。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了州权平等的原则。因为每个州都在国会参议院有2名参议员和1名众议员,即至少3张选举人票,从而保障了各州的权利平衡。
“一人一票”制
制宪会议后,代议制成为各州民主自治的基本形式,各州通过按人口划分选区选举议员。但是在19世纪后期,由于工业的发展,大量的人口从农村流动到城市。但是代表城市人口的议员数量过少,这就导致了选区划分不公的问题。比如只有1万人口的农村在州议会有2个代表,而拥有50万人口的大城市却只有6个代表,农村人口的代表权是城市人口的好多倍。
州议会为了既得利益不愿重新划分选区,使得衰败或者偏远地区的小镇享受着不成比例的政治权利。选区划分上的不公平,使得乡镇选出的议员可以随心所欲地分配州资金,为自己家乡修路、建桥、盖学校,而这些资金主要由人口众多的大城市的税收贡献。人口稠密的城市居民,却由于没有足够的代表,无法获得资金支持来改善工作条件、医疗和公共福利。
城市诉讼人开始上诉联邦法院,要求州重划选区,保障城市选民的公平选举权。经过几十年的不停努力,最高法院一点点打开了“一人一票”的民主之门,规定在各州众参两院中,所有议员席位的选举必须遵循“一人一票”的原则,每个公民都拥有公平的代表权。此后,“一人一票”制就成为民主选举的基本原则,不再存在一部分人的权利大于甚至数倍于其他人,从而实现了政治权利上的人人平等。
除了州议会,所有需要选举产生的市县一级官员,包括市议会、县议会议员与学区委员会委员等,都必须遵循“一人一票”的原则。但是国会两院的选举,并不适用“一人一票”制的原则,因为美国是50个州的联邦政府,需要保障州权平等,因此即使人口再少的州,都在参议院有2个席位,并且在众议院有1个席位。
可以说,“一人一票”制是民主的底层代码,选举人制度则是民主的一项应用。
“一人一票”制的历史通常被很多人忽略了,其实有一段惊心动魄的历程。在这段历史中,大量的个体和组织、律师和诉讼人、记者和专栏作家、议员、联邦政府、最高法院都被卷入进来,算得上是一场民主革命。有一本书叫做《民主之门:最高法院如何将“一人一票”制带到美国》,有兴趣的,可以留言一起讨论。
美国有五十州,各州人口面积大小不一,大州人口相当小州的贰 叁拾倍,国家的体制是三权分列:有立法的参众两院,执法的总统团队,还有独力的联邦法院团队。其中参议院设一百席位,由五十个州平分,不论州大小每州两个席位,平分席位目的是照顾小州,也是为防止大州欺负小州,这也是团结小州防止分列的办法。说了参议院,再说众议院:众议院设四百三十八个席位按人口多少分配,最大的州有五十个席位,小州只有两个席位,两院加起来共五百三十八席位,这就是五百三十八选举人票,这不是说总统由这五百三十八议员选举产生,美国是从两个得选票最多的候选人中选择得选举人票最多的为总统。侯选人怎么获得选举人要呢?假如你在加州得了一万三千张选票(选票和选举人票不是一回事)我在加州得的选票比你多,即便只比你多一票,加洲的选举人票就归我了。在美国办事起决定作用是平分一百个席位的参议院。我没说对的没写对的望包容谅解。
选举人制度,应该是团结美国的一种选举制度。每个州按人口,划分一定数量的选举人。总统选举时,一人一票的投。之后各州的规定不同。大部分规定赢了本州选举的总统候选人得到全部选举人票。但也有的州规定按得票多少,候选人分这个周的选举人票。有意思的是,选举人票还可能变。有的周州规定选举人必须按照选举结果投票,有的州没硬性规定。就是说选举人可能不听话。这个我也不太明白为什这么做。此外,候选人资格也不一样,一般民主党统治的州,不会检查选民资格。共和党说这是作弊,开车都要驾照,选举这么大的事不用!一般共和党统治的州检查选民资格。民主党说穷人可能没有证件,所以证明不了自己是选民,共和党这是阻止穷人投票,穷人一般是非白人,所以共和党种族歧视!
美国的选举制度并不统一,唯一统一的是他们用一种不统一的选举。选出了自己的总统。人们的思想从不一致,如能在不压迫别人屈从自己意志的前提下,解决问题,这很宝贵。美国选举就是在问题中,找到妥协点的一种典范吧!
我赞美这种不统一,但美国的选举争议,越来越严重。不解决恐将变成灾难。怎么解决看美国人的智慧了!
毕竟不是美国人,回答可能存在错误,如有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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