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昆山“8·2”爆炸事故3日集中宣判,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7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分别在中荣4号厂房除尘系统、生产工艺和布局及安全防护等事项上违反国家规定,严重不负责任,引发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此3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艺作为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被告人黄惠林作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被告人叶锡君作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科科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11人,对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未认真履行落实、监督等职责,致使中荣公司爆炸的事故隐患长期未被发现和排除,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此11名被告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扩展资料: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此次事故处理中有35名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江苏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部分受处理官员名单:
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史和平 记过
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 记过
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向明 记过
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盛蕾 记大过
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徐美健 记大过
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华仁杰 记大过
昆山市市委书记、昆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爱国 党内严重警告、免职
昆山市市长、昆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路军 撤销党内职务、撤职
昆山市委常委、昆山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玉林 撤销党内职务、撤职
昆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党建兵 撤销党内职务、撤职
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峻 撤销党内职务、撤职
参考资料:
标签:中荣,昆山,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