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 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实有情况及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经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2010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2010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2010年12月27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1、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职位33个(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0年宁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县电视台拟招聘播音主持人2名,由县广电局按招聘程序组织招聘。
3、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名额及具体事项待调研后再按程序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0年毕业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或人才入库手续)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报考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0日至1992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宁陕县常住户口(转入时间截止2010年12月27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0日早8:00至2011年1月6日下午6:00(不含元旦假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进行补报)
(二)报名地点:
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小敏 郭 鹏
(三)报名资料及收费: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毕业证、相应资格证书、人事代理合同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人员每人须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报名费:报考人员每人按规定缴纳考务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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