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是目前治疗癌症的重要手段,也是不可缺少的治疗手段。
但化疗是偶利弊的,不单单是可以用来治病的,还是会有一定的副作用的,那么化疗后的不良反应是什么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局部的不良反应
1、局部药物渗漏后组织反应
药物外渗可导致轻微红斑、局部不适、疼痛,甚至组织坏死、皮肤溃疡及深部结构损伤,引起组织损伤的化疗药物包括蒽环类、长春碱类、氮芥、鬼臼毒素等。
化疗药物外渗应以预防为主,应采用迅速的静脉输注,通过中心静脉或使用最近路程插管给药。
出现外渗时,首先立即停止输液。处理蒽环类抗生素和丝裂霉素外渗时,局部给予抗氧化剂二甲亚砜,可合用1%的氢化可的松软膏。
硫代硫酸钠可作为氮芥类药物外渗后特异的解毒剂,若无解毒剂,可用2%普鲁卡因或用50-100mg氢化可的松于患处注射。
还可以氟轻松软膏或如意金黄散外敷,硫酸镁湿敷。
如果外渗引起的组织损伤严重,必要时应该借助外科治疗。
2、血栓性静脉炎
输入刺激性化疗药物可导致血管壁的损伤,导致血栓形成,常见于卡莫司汀、长春瑞滨、氮芥或药物分散剂(如乙醇)等引发。
临床表现为沿静脉走行的红、肿、痛和明显压痛,并可触及索状静脉。停止输液后,抬高患肢及热敷,症状可在短期内消退且不易复发。
二、全身反应
1、发热
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药物热,如吉西他滨、阿糖胞苷、博来霉素等,可对症退热,需要与感染性发热、肿瘤热等区别。
2、变态反应
多种化疗药物可引起过敏反应,如左旋门冬酰胺酶、紫杉醇、博来霉素和一些靶向治疗药物等。
最严重者为速发型过敏反应,包括喘鸣、瘙痒、皮疹、血管水肿、肢体痛、低血压,多于输注后几分钟内发生,与剂量无关。
紫杉醇给药前应常规给予皮质固醇和抗组胺药物,预防或减轻过敏反应的发生。
大家要注意这些不良反应会在一段时间后就会消失的,所以在治疗的过程中我们不必太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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