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 性状: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适应症:抗肝素药。用于因注射肝素过量所引起的出血。 用法用量:静注:抗肝素过量,用量与最后1次肝素使用量相当(1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00单位肝素)。每次不超过5ml(50mg)。缓慢静注。一般以每分钟0.5ml的速度静注,在10分钟内注入量以不超过50mg为度。由于本品自身具有抗凝作用,因此2小时内(即本品作用有效持续时间内)不宜超过100mg。除非另有确凿依据,不得加大剂量。 成份:本品为硫酸鱼精蛋白加氯化钠使成等渗的灭菌水溶液。
药理毒理:本品具有强碱性基团,在体内可与强酸性的肝素结合,形成稳定的复合物。这种直接拮抗作用使肝素失去抗凝活性。肝素与抗凝血酶Ⅲ结合,加强其对凝血酶的抑制作用。
个别实验证实,本品可分解肝素与抗凝血酶Ⅲ的结合,从而消除其抗凝作用。本品尚具有轻度抗凝血酶原激酶作用,但临床一般不用于对抗非肝素所致抗凝作用。 不良反应:
1 本品可引起心动过缓、胸闷、呼吸困难及血压降低,大多因静注过快所致,系药物直接作用于心肌或周围血管扩张引起;也有肺动脉高压或高血压的报道;
2 注射后有恶心呕吐、面红潮热及倦怠,如作用短暂,毋需治疗;
3 偶有过敏。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碱性药物可使其失去活性。 注意事项:
1 本品易破坏,口服无效。禁与碱性物质接触;
2 静脉注射速度过快可致热感、皮肤发红、低血压心动过缓等;
3 注射器具不能带有碱性;
4 本品过敏反应少,但对鱼类过敏者应用时应注意。 规格:10ml:0.1g 贮藏: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516 生产厂家: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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