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亮副总裁的微头条看过了,其实写的相对还是客观公正的,另外也从法律层面对诉前的资产保全做了一些阐述。另外也揭示了南山必胜客在利用法院诉讼时所采用的一些必杀招,原来是如此之犀利。
但是腾讯的反应让人实在摸不透。面对被三个小毛贼骗骗了1400多万的事实,面对被老干妈刚怼的尴尬局面,只能尴尬地发图自嘲。但是面对第三者的相对客观公正的评论,却是如此反应激烈,大动干戈。这真的让人觉得鹅厂需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同时可以更客观的去看待这件事情,更理智的处理这个事情。
法律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其实主要目的就在于,起诉人担心被告未来在诉讼审理过程中藏匿资产,导致自己一方胜诉后无法顺利得到胜诉结果。此时先行向法院申请,将诉讼标的等级的资产或者财产进行封存,未来,如果法院判决胜诉后,被告人不执行,那么可以提请法院直接划拨此财产给起诉人,达到获得诉讼标的的目的。
法律的诉前财产保全是法律赋予诉讼人的合法权利,但是这个权利不能被滥用。法院在接到起诉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其实需要做两件事,一件就是要督促起诉人缴纳同等金额的财产,作为反保全抵押,防止未来被诉讼人的财产发生减值或者毁灭之后,起诉人又败诉了,那么必须要给被起诉人赔偿和补偿。一件事就是法院要去审查诉讼事实,是否适用诉讼保全措施,或者是否有需要使用诉讼保全措施?
在这件事上,南山区人民法院是否妥当还值得商榷。当然腾讯肯定是拿得出1400万的反保全抵押资产。但是针对老干妈一个这么大型的企业,也在账上有着几十亿的财产,会为这1400万的诉讼而去藏匿资产吗?腾讯会担心自己胜诉后执行不到这笔钱吗?仔细深思一下,肯定不是这样。腾讯将诉讼保全措施当作一种震慑手段,而且给老干妈使用上了。其实从法律意义上,可以不需要使用这个手段,正常起诉正常受理,正常审判就可以了。
李亮副总裁的讨论,其实是从更深一次来去评判腾讯的行为。那就是说他们由于有点过于霸道了,他们为了让诉讼对手害怕甚至恐惧,提前显示了他们的法律能力。那么这种能力会不会用在打击所谓竞争对手方面呢,会不会用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呢?这其实是大家可以自己思考的。
腾讯看来对此特别敏感,所以回复也很激烈。但是这有什么用呢?社会公众是分得清楚事实的,这不个个都抱着调侃的态度去看腾讯。此次腾讯在事件出来之后的所有危机公关行为是完全失败的,最后被落入了一个被嘲笑被调侃的命运。
老干妈此次应对的非常好,非常妙。没有正面去应诉,没有正面去回应,而是剑走偏锋,直接帮助腾讯破了案,直接帮腾讯将三个小毛贼抓住了。这让腾讯情何以堪呀,除了自嘲还能说些什么呢?不过这就可以让他将气撒到无关的第3人身上吗?未来能不能将这种霸道气焰改正改正呢?
哈哈哈 感谢 @yeah22来了 老盆友的邀请; 作为一个在互联网行业拼搏了快10年的小伙伴,而且经历了360腾讯大战,再到字节对腾讯,真的深有感触;
李亮 何许人也李亮同学目前就职于字节跳动,他真的很牛逼,参与了头腾大战,参与了3Q大战,3B大战,所以当他说出“腾讯乱用公检法”,应该是深深的有体会的。
腾讯和360大战的时候,李亮就是负责360直接对战腾讯的负责人,据说当时腾讯动用某个地方的公检法,准备抓捕老周,李亮的相关同学直接被带走调查;
腾讯这次直接动用公检法冻结老干妈千万资产不足为奇,腾讯的法务是在互联网公司出了名的牛x,每年考打官司获得的赔偿更是不计其数;就3Q大战,腾讯就索赔了500万,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所以对李亮来说,腾讯的这种做法,绝对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太正常了,而且经历过对腾讯的两次大战,更是再正常不过了。
最后还是想吐槽了一下腾讯的同学,和老干妈仔细对一下账目,催一下款项,有那么难吗? 一点也不追求极致,不坦诚清晰,直接动用法律武器,磨刀霍霍砍向老干妈,真的“太偷懒了”
最后问一句:南山法院,你是腾讯公司的吗?
你去那个地方打一次官司,你就知道那个院是他家开的了,字节的副总说的没错。骗子行骗是刑事案件,跟人家老干妈有什么关系呢?应该由公安局来侦查。
谢谢您的问题。
字节跳动副总裁代表了多数人的想法。本次腾讯和老干妈的事件,老干妈无疑处于弱势,与公众普遍不同情腾讯,自然就站在了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一边,李亮说腾讯缺乏调查这一种惯性思维,这话应该客观看,腾讯在没有调查基础事实的前提下,贸然冻结老干妈的资产是不对,但是说腾讯此种是惯性的说法有待商榷。
腾讯是不是有意为之?腾讯与老干妈签订推广合作协议的时候,必然会要求老干妈提供营业执照、银行信息的真实材料,并且肯定会有老干妈官方进行沟通。在经历这一系列措施后,腾讯遇到事情的自然反应肯定是针对老干妈去的。如果腾讯能够提供之前的材料证据,证明老干妈并非被人假冒,腾讯还是可以搏得话语权的。
字节跳动也应该反思。无论是字节跳动还是腾讯,都曾有冻结别人资产的经历。正当的诉讼保全是受法律保护的,这里需要警惕是否滥用这种权利,字节跳动不能只嘲笑腾讯,自己也要警醒。腾讯有着良好的区位优势,在南山的诉讼胜多负少,越是这样,越要谨慎“思维惯性”“行事惯性”,如果对方不是大气粗的老干妈,恐怕不会走出腾讯这一波冲击。
欢迎关注,批评指正。
正常来说应该先联系老干妈总部,沟通清楚后,再采取措施。
目前的网络信息,只言片语的,难以准确判断事件的真伪。
李总的吐槽有一定的合理性,符合普众心理。
首先说,字节跳动的李亮把话说得这么直接是一种很“任性”的做法。
公司规模到了腾讯和字节跳动这个规模,都跟监管机构有着良好的沟通渠道。无论从腾讯的“南山必胜客”,还是到滴滴专设的“政府事业经理”,再到移动、电信、联通的“政企客户事业部”哪个都是为了更高的与政府沟通,从而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
企业设置这些部门的目的大家都懂,但李亮把腾讯从中*部挖出来对接政法线的某处长这事直接曝光给公众就有点“任性”了。
有些事情是不能明着说的,大家心知肚明可以,摆在台面上就坏了游戏规则。
这件事退热的这么快就能知道,有高层出来干预了。估计腾讯和字节的高层都出来约束手下,免得网上开炮把不该说的事情都说出来,让大家难看。
本次腾讯确实不在理,霸道惯了,没想到踢到铁板。至于以后,估计腾讯法务部门会更加严谨。
商场如战场,厮杀再说难免,只不过商场与战场不同的就在于微笑般的“暗度陈仓”,具体针对题主的问题,我谈谈个人的理解和拙见。
发声必有因,有因发声也无可厚非对于李亮的情况大家都有所回答,最重要的是他之前是360市场部总监,当年的3Q大战可谓是亲历者,参与者。对于任何有这种情节的人,总会有着自己的心理看法和立场,当年战败,必然也会对腾讯颇有自我的认识和看法。作为个人发言表达这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然而正如他本人之后发表的内容所表述的:“没想到的上了热搜,而且他为了息事宁人删了,结果‘必胜客’偷换概念来攻击,有必要把事情说的更清楚”。这一点可以说名人总会树大招风,有时候我们普通人表达,贴上RMB都未必有人在意……
发声还算客观公正,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其实从微头条李亮同学写的也还算客观公正,对一些问题从法律角度阐述,只不过法律总是会有人去玩必杀技,尤其是在曾经的几次大战中尝到了“必胜客”的甜头会上瘾的。面对自己和老妈的“战斗”中此次尴尬到了自嘲地步,正所谓无处发泄,也算李亮同学强行举手,老师甩了一板檫哦。因为李亮同学的举手发言可能代表多数人的意见,更让Q老师下不来台阶。
Q老师发火也算正常,毕竟T同学发表一个跟自己不相干的言论作为Q老师,肯定有这样的举动也算正常,我们换位思考,毕竟对于李亮同学站出来发一个和自己不相干事情的言论,等于火上浇油,尤其是会认为李同学的言论过于偏向一方,这也许就是婆说婆有理的道理。所以作为大众的我们,毕竟深层次的接触不上,只能从观望的视角看看热闹就好。但旁边者反而有时候也会看的更有客观视角。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李亮同学和Q同学的摩擦从过去的经历来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本身就具备仇人情节,不发声彼此可能还会相安无事,最终李同学没忍住,Q同学那怎么可能不惹毛自己压抑的脾气。
结束语对于法律的一切问题,我们并不是专业的,至于是否用法过度过激,这一点就有专业的人去评论吧,对于普通人的声音想刺激也刺激不到Q大哥,就例如我这篇评论对吧。所以也算是狮子老虎狭路相逢,是不是勇者胜就不知道了。只希望看到最终公平公正的结果,大班的孩子打架了,得不到公平公正,以后小班的孩子也会打架,那时候班规是不是就很难服众了。至于这事大家怎么看呢?
说的没毛病,为亮总点赞。
如何看待字节跳副总裁吐槽腾讯事实没有调查清楚就启用公检法手段? 大家晚上好!我是你们喜爱的喜之郎观察,我来回答一下你的这个问题吧!
其实我前面就回答了相关问答,但是阅读量就只有10个,对没有看错,就是10个,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我依然要回答这个问题,它不仅仅只是“热点新闻”,而且还是互联网时代记录在历史的“大事件”,我们有幸参与了历史,发表了属于自己的观点,这一点我非常感谢这个美好的时代…
好了言归正传李亮 何许人也李亮同学目前就职于字节跳动,他真的很牛逼,参与了头腾大战,参与了3Q大战,3B大战,所以当他说出“腾讯乱用公检法”,应该是深深的有体会的。
李亮副总裁他说的没有错,至于他是不是在火上浇油,这个我们没有必要过分研究,现在我们的重点应该是南山区法院没有调查清楚就可以冻结“老干妈”的16000000左右的资金,腾讯这个“南山必胜客”的名声算是坐实了…
我们也没有必要过分的研究李亮副总裁是不是没有忘记在过去腾讯也这样对待过他,经过这件事我们应该反思一下腾讯在“bat”的地位是不是有点太大了,这是比较尴尬的啊!这让法院和腾讯都非常尴尬啊!如何何解这个尴尬,我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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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作为字节跳动老总,在一个跟自己不相关的事情上发表偏于一方的言论,不合适且没水平。
李亮同学之前是360市场部总监。所以有着互联网领域大战的经验不足为奇。当年的3Q大战的亲历者,参与者。大概是当年战败,所以对于腾讯颇有微词。而当年的360公司的做派想必大家也都清楚,就是个流氓公司。弹窗随时出现,阻止别的产品弹出。各种奇葩手法屡见不鲜。
此次腾讯与老干妈的广告合同纠纷,纯粹是一次单纯的经济纠纷。对于腾讯来说,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去查清什么事实,就是我给你做了广告,你付给我广告费用就好。超期没有支付,所以诉诸法律,这再正常不过了。当然,里面有一些沟通的细节之类的,现在并没有公布查证的细节,谁也不能说事沟通了还是没沟通。或许是沟而不通。即便是没有沟通,腾讯在法律框架内正常行使权力我认为没什么错。
这是一个民事起诉,完全不是什么动用公检法手段,风向简直是太可怕,如果说我报警让警察参与了,抓了人那是不对的。民事行为不可以刑侦力量介入。我这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合法的程序好不好,和违法刑侦介入,和之前的鸿茅药酒跨省抓人等完全就是两回事。
如果是实在不懂法,就好好学习一下再发言。特别是有一定影响力、身份的人物,不能站在一个公正客观的立场上,纠结于一些个人的恩怨,实在是显得格局不够。差不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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