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个省申请条件不同。
以杭州为例,申请条件如下:
一、时间要求
1、2014 年 1 月 1 日前注册的商标,同时要求自 2013 年 1 月 1 日后连续使用满三年。
2、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使用时间和商标核准注册期满一年的即可申请。
3、注册商标发生转让的,除商标连续使用满三年且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二年的要求以外,最后一次商标转让后 必须连续使用满一年方可申请。
二、商标所指商品、服务的质量要求
1、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科技含量在市内或省内同类、同档商品(服务)中名列前茅,信誉度较高。
2、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在申请前近三年内无较大质量事故;经国家、行业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统检、抽检、 定期监督检查中以及出口商品检验均合格。
3、出口商品未发生因质量事故或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外方要求退货、索赔等国际贸易纠纷。
三、 经济指标
1、申请人属于杭州市重点推进十大产业的,且行业排名居全国前五位、全省前三位、全市前二位的,可不考虑经济指标 允许先行申报。
2、申请人属于食品行业的,年利润应在 100 万元以上,企业注册资本在 300 万元以上。
3、商品或服务的近三年年销售额(营业额)、利润、净利润、税金以及出口创汇额成增长状态。
4、大宗产品在连续 2 年达到 5000 万元以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在 2500 万元以上,纯农产品年在 400 万元以上, 普通服务连续 2 年在 4000 万元以上。
四、市场覆盖率
1、商标所指商品覆盖面和占有率在市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应基本覆盖全市或辐射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外地市场。
2、近三年内广告宣传费用的投入与产出之比逐年增加。
扩展资料:
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
2、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3、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
4、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以省内销售为主的,其销售覆盖面至少应有九个以上市、州;以省外销售为主的,至少应有五个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出口为主的,年出口额至少在300万美元以上,且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
5、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6、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参考资料:
申请条件:
(一)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商标权属无争议。
(二)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三)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以省内销售为主的,其销售覆盖面至少应有九个以上市、州;以省外销售为主的,至少应有五个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出口为主的,年出口额至少在300万美元以上,且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
(五)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六)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申请著名商标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三)商标注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商标使用人的,还须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在省内同行业排序情况的有关材料;
(五)该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三者之间的区别:
1、认定机构不相同
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知名商标则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门进行认定。
2、认定标准不相同
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参考资料来源: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1、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四年以上(含四年);2、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高;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如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6、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区域大;7、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8、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有关专利的问题可以咨询中合知识产权,中合知识产权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监管的机构,代码是32266,配套专利管理软件云葫芦APP为企业用户、行业从业者及科研机构等对象,提供智能化的便捷管理工具,解决了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查询、交易等常见难题,打开APP即可轻松完成商标查询、专利申请、专利年费缴纳,更是实现了多维度智能监控管理,目前已基本实现了60多种泛知识产权服务的智能化自助。更多疑问请咨询中合知识产权客服!
作为省著名商标要商标使用达三年以上才可以,这个三年是说商标从国家商标局授权之日算(一)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7、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8、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
9、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10、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11、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12、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13、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
1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认定证书复印件;
15、企业商标管理情况资料。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程序
商标注册人认为其注册商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当填写《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标明出处。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予以受理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申请书件基本齐备,但需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按指定内容补正。逾期不补正的,退回申请材料。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并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在三个月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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