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数,又称因数。整数a除以整数b(b≠0) 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a称为b的倍数,b称为a的约数。 在大学之前,"约数"一词所指的一般只限于正约数。约数和倍数都是二元关系的概念,不能孤立地说某个整数是约数或倍数。一个整数的约数是有限的。同时,它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成为公约数。 扩展资料: 在自然数(0和正整数)的范围内, 任何正整数都是0的约数。 4的正约数有:1、2、4。 6的正约数有:1、2、3、6。 10的正约数有:1、2、5、10。 12的正约数有:1、2、3、4、6、12。 15的正约数有:1、3、5、15。 18的正约数有:1、2、3、6、9
约数,又称因数。整数a除以整数b(b≠0) 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a称为b的倍数,b称为a的约数。 约数和倍数都是二元关系的概念,不能孤立地说某个整数是约数或倍数。一个整数的约数是有限的。同时,它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成为公约数。 扩展资料: 约数的特殊情况公约数: 公约数,又称公因数。在数论的叙述中,如果n和d都是整数,而且存在某个整数c,使得n = cd,就说d是n的一个因数,或说n是d的一个倍数,记作d|n(读作d整除n)。如果d|a且d|b,就称d是a和b的一个公因数。 根据裴蜀定理,对每一对整数a,b,都有一个公因数d,使得d = ax+by,其
约数即是因数。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a称为b的倍数,b称为a的约数。 约数有正负之分。通常我们所说的约数是正约数。 a与b的公因数表示为既是数a的因数,又是数b的因数的数c。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是两个数的公因数中最大的一个。 扩展资料: 比较普遍的求约数方法是短除法。短除符号就像一个倒过来的除号,短除法就是先写出要求最大公因数的两个数A、B,再画一个短除号,接着在原本写除数的位置写两个数公有的质因数Z(通常从最小的质数开始),然后在短除号的下方写出这两个数被Z整除的商a,b。 对a,b重复以上步骤,以此类推,直到最后的商互质为止,
约数,又称因数。整数a除以整数b(b≠0) 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就说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a称为b的倍数,b称为a的约数。 在大学之前,"约数"一词所指的一般只限于正约数。约数和倍数都是二元关系的概念,不能孤立地说某个整数是约数或倍数。一个整数的约数是有限的。同时,它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成为公约数。 内容拓展:负约数 国内课本中,最先提到约数这个概念是在小学,而此时还没学负数。 等到学了负数,一般要直到大学数学系"初等数论"中才严格定义约数,那个时候就包括负约数了。 如果d|a并且d≥0,则我们说d是a的约数。注意,d|a当且仅当(-d)|a,因此定义约数为非负整数不会失去一般性,
约数,又称因数。整数a除以整数b(b≠0) 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就说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a称为b的倍数,b称为a的约数。 在大学之前,"约数"一词所指的一般只限于正约数。约数和倍数都是二元关系的概念,不能孤立地说某个整数是约数或倍数。一个整数的约数是有限的。同时,它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成为公约数。 内容拓展负约数 国内课本中,最先提到约数这个概念是在小学,而此时还没学负数。 等到学了负数,一般要直到大学数学系"初等数论"中才严格定义约数,那个时候就包括负约数了。 如果d|a并且d≥0,则我们说d是a的约数。注意,d|a当且仅当(-d)|a,因此定义约数为非负整数不会失去一般性,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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