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图片由注册用户"聚焦能手"提供,版权声明反馈
据《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未经批准,重庆市严禁民用无人机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
(一)党政机关等重点地区;
(二)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的净空保护区域(包括江北嘴、朝天门、洋人街、南滨路、北滨路、南山风景区、大剧院、海尔路和渝北片区等地);
(三)军工、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重点防控目标区;
(四)车站、码头、港口、商圈、街道、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展览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五)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的临时管制区域。
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以上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重庆无人机禁飞区域图(局部)
该图片由注册用户"聚焦能手"提供,版权声明反馈
红色为禁飞区,灰色为限高区,部分禁飞区域在地图中未予显示,请以实际限飞数据为准,图片信息来源为大疆官网。
注:《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文章整理时间为2022年11月。
标签:无人机,重庆,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