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3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9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陈共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共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陈共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陈亮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亮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陈亮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主任:陈共炎
成员:陈亮、刘丁平、杨体军、刘志红、刘瑞中、王珍军
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主任:刘丁平
成员:陈亮、杨体军、王珍军、刘淳、江月胜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主任:刘瑞中
成员:王珍军、刘淳、罗卓坚、刘丁平、刘昶
4、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主任:刘淳
成员:刘瑞中、王珍军、罗卓坚、杨体军、刘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合规总监2020年考核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4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6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选举陈静女士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陈静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履职监督检查委员会、财务监督检查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履职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主任:陈静
委员:陈继江、樊敏非
2、第四届监事会财务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主任:陶利斌
委员:陈静、陈继江
委员任期与监事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4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8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选举江月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江月胜先生简历
江月胜,男,1964年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江先生于1984年7月至1984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科教处办事员;1985年1月至1998年3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人事处科员、信贷处副科长及科长、科技金融部总经理、计划处副处长兼公存处负责人;1998年3月至2000年8月,任中国华融信托公司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安徽证券部总经理;2000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安徽管理部总经理兼合肥桐城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总部副总经理、安徽管理部(代表处)总经理(主任)兼合肥金城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代表处主任兼上海江苏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代表处主任、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2010年至今,兼任上海证券同业公会副会长;2021年6月起任本公司职工董事。江先生于1984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3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共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肖立红女士、罗卓坚先生因另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方燕女士因另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承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0年度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公司拟派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股利人民币2,230,196,926.54元(含税)。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137,258,757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若于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7月14日)因公司配售、回购等原因,使得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则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2,230,196,926.54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的调整。
2020年末期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A股除息日及股息派发日为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本公司将就A股股东派发2020年末期股息的具体安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公告。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度陈共炎先生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度陈静女士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执行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权监事和外部监事的议案
■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7、18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16项、19-21项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肖立红女士任期届满,其不再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肖立红女士已确认,其与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就本次退任需要告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方燕女士任期届满,其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方燕女士已确认,其与监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就本次退任需要告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本公司谨向肖立红女士及方燕女士在任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李成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4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8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选举陈继江先生、樊敏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陈继江先生简历
陈继江,男,1966年5月出生,于2015年6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党委巡察办主任。陈先生1989年8月至1992年6月任首都师范大学化学系团总支书记;1992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总部员工、人事部副经理;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系统团委书记;2002年7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系统人事处副处长、处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群工作部(筹)部门负责人、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先生1989年7月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化学系,1997年11月被国家人事部授予金融经济师资格。
樊敏非先生简历
樊敏非,男,196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于2020年3月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年2月至2002年10月历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经理、北海分公司财务总监、海南代表处财务总监、海南生生百货商场副总经理、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6年11月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清算部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09年6月历任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造价中心总经理、资产经营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高级经理。2010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战略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银河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樊先生于1989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获中央党校法学硕士学位(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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